2018年9月10日,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發布《關于發布2018年上半年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的通知》,其中:一類地區的甘肅嘉峪關、武威、張掖、酒泉、敦煌、金昌以及新疆為紅色。
根據國能發新能〔2017〕79號文件,評價結果為紅色的地區,除國家已明確的特高壓外送通道配套建設的新能源基地,原則上在發布監測評價結果的當年暫不下達其年度新增建設規模;除已納入以往年度建設規模且已開工建設的續建光伏項目,建議電網企業暫緩受理項目并網申請、企業謹慎投資。評價結果為橙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在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場環境的前提下,可視情況安排不超過50%的年度規劃指導規模。對于評價結果為綠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將按規劃保障其光伏電站開發規模并視情況予以適度支持,地方政府和企業可有序安排投資建設。
為推動光伏發電建設運營環境不斷優化,引導企業理性投資,促進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引導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79號),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負責開展全國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具體工作,統計發布動態監測數據。現將2018年上半年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予以公布。
上半年監測評價結果僅作為各省(區、市)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工作參考,不納入國家安排各省(區、市)年度建設規模的考核范圍。
附件:2018年上半年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
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